鲁网6月18日讯近日,鲁网民生帮办热线接到德州市武城县市民赵先生(化名)来电,赵先生及工友于2020年6月份,在德城区运河街道五一、五二和五四社区门外从事铺设植草砖工作,赵先生及工友5人均来自德州市武城县,在两个月期间预支了一次工资共两万元,直到工程结束,还有3.6万元工资未结清,赵先生等人自此开启“讨薪马拉松”,在讨薪过程中,承包方开始以承建方未结清款项为由,后面又以与承建方在打官司长期拖欠赵先生等人工资。
2025年1月份,赵先生等人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此问题,1月26日,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对双方进行调解,赵先生等人经过协商,最终达成结清2万元工资的协商意见,并签署了《关于聚源大街绿化工程用工的说明》,还拍摄了关于结清工资,以后不再主张和该项目有关的工资事宜的视频。回去后,赵先生期待的款项却迟迟未到账,赵先生在等待无果后联系承包方,要求对方履行打款,对方却以会计已下班,并承诺年后结清工资,等赵先生再次联系承包方时却被对方拉黑。
证明材料难证明
赵先生等人再次前往建设局讨要说法,工作人员建议赵先生直接起诉,五年间,讨薪成了他们挥之不去的沉重负担,赵先生等人无奈之下只能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期间,找律师、起诉费等等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从夏津县人民法院辗转到苏留庄人民法院,最终由苏留庄人民法院受理,法院提出需建设局提供一份证明材料,说明欠款金额、欠款方等信息,但建设局提供的说明材料中,没有提及承包方欠薪事宜及协商结果,此材料最终没有被法院受理,赵先生又联系到建设局希望帮忙补充欠款的情况说明,建设局将修改好的说明发给赵先生只差盖章,但第二天工作人员却以领导和律师为由拒绝为其盖章。赵先生等人既没有等来工资反而还又搭进去了诉讼的费用,赵先生无奈之下求助到记者,希望能够帮助解决此事。
记者在赵先生提供的建设局说明中发现,赵先生施工的为聚源大街道路项目中绿化工程部分,此项目在行政区划调整时,交至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其中聚源大街绿化工程由山东京博逸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值得一提的是,盖章的说明材料中写明建设局于2025年1月26日支付山东京博逸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08953.73元。而没有盖章的说明材料中,写的是山东京博逸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杨某出具了欠款说明,并承诺待建设局支付工程款后即支付给赵先生两万元整。
拖欠工资成补贴
赵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并不清楚项目的承包方是谁,只知道是杨某挂靠的公司,而且协调的结果不是发放工资而是以补贴的形式发给工人。在当事人提供的《关于聚源大街绿化工程用工的说明》中写到,所有的用工问题由施工队长刘某来协调,工人的工时和工资由公司支付给队长,再由队长根据用工详单发给工人。并且说明欠款问题是施工队长与工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与公司毫无关系,但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扶弱济贫,给予民工适当补贴。
对此赵先生的解释是,确实是通过施工队长刘某进入的工程,但刘某从没经手过工资,并且之前发放的工资是由杨某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工人手中,自己签订《关于聚源大街绿化工程用工的说明》是因为只要能给钱就签了。
调解结果成迷云
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了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复说,“我们只能按照调解的来出证明,不可能他说怎么出我们就怎么出,而且出具的证明要经过领导和律师审核。”并表示,调解只是提供场所,具体的情况是他们双方协商的,现在只有单方签字的证明,工人提供过一个欠条,询问公司后公司方说欠条修改过,所以没有办法按照工人的要求给他出具证明。
张先生说到,当时调解建设局全程参与,而且还对双方进行了谈话,事后建设局还录制了一段现已结清全部工资,没有被拖欠和克扣,以后不再主张和该项目的任何工作事宜。现建设局不出具证明,法院这边建议撤诉,自己还不幸患了癌症,现在已经不知道找谁了。
农民工讨薪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个体及家庭的生存与发展,更深刻地反映着民生冷暖,是衡量社会公平与否的重要标尺。希望各级政府能切实发力,真正建立起强有力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改变“部门年年发文、欠薪年年依旧”的局面。关于此事件的后续进展,鲁网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