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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开展药品经营“清源”行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8 16:4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丛台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自行动启动以来,监管成效显著: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28家次,向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2家,针对严重违规行为立案2起,约谈企业负责人16家,推动315家药品经营企业完成自查报告上传,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行动中,该局聚焦风险靶向发力,精准划定监管重点。重点单位涵盖多起线索指向、既往接受过行政处罚、年度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企业,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重点品种结合夏季高温高湿气候与用药需求,包括高值慢性病用药、价格异常波动药品,以及藿香正气水、肠炎宁等夏季常用解暑、肠胃类药品。监管人员紧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违法行为,对可疑线索追根溯源,织密全时段覆盖、全链条管控的药品安全监管网。

同时,该局推动责任关口前移,向辖区360家零售药店逐一发送《零售药店合规经营提示函》,明确要求企业严格规范药品购进渠道、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与实名登记制度,全面把控采购、储存、销售全流程。此外,联合区医保、公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针对医保局推送的药品二次销售重复扫码等违规线索,深入核查企业购进渠道、销售记录及库存管理情况,对查实违规企业及时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下一步,丛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健全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推动药品经营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巩固“清源”行动成果。

本报记者 王梦洁 通讯员 霍林涛